2015年全年,我参与了岷县梅川镇文斗沟泥石流、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(以下简称“岷县项目”)、武山县桦林乡天局村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(以下简称“武山项目”)两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。在两个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,通过对比总结,使我对项目管理有了一些自己的见解:
一、对比内容:
项目名称
对比项 |
岷县梅川镇文斗沟泥石流、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|
武山县桦林乡天局村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(第一标段) |
工程投资 |
670万元 |
1200万元(两标段合计) |
中标价 |
5254968.00元 |
4537940.00元 |
合同要求工期 |
180天 |
92天 |
工程内容 |
浆砌石拦挡坝两座、排导堤480m、挡土墙125m、挡土墙145m、截排水渠285m、防冲槛298m |
混凝土拦挡坝两座、混凝土副坝一座、浆砌石排导堤699m、防冲槛60m |
工程施工周期 |
2015.3.12~2015.5.26 |
2015.5.1~2015.10.1 |
实际施工天数 |
76天 |
153天 |
项目管理人员 |
2人 |
4人(累计) |
二、对比情况:
通过对比可以看出:
1、两工程在投资、合同中标价及工程内容较类似,以混凝土、浆砌石工程为主。工程位置及施工困难程度相似,施工范围较大、都需要采用施工现场发电施工。所以用该两项工程进行对比得出的结论,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
2、对比两项工程的合同要求工期及实际施工天数项,武山县桦林乡天局村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工期滞后(岷县项目于2014年11月14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,且冬季未施工)
3、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,所以武山项目累计参与人员为4人,多于岷县项目。
三、对比结论:
1、武山项目实际施工天数大于合同要求天数,在成本上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,使工程利润率降低;工期延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业主单位对我单位的主观认知,影响我单位的后续工程承接;
2、项目管理人员的更换从一定程度上叠加影响工程进度(工作交接问题)
3、武山项目在实施管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《建材天水地质工程勘察院野外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》执行施工管理,导致了工期滞后情况的发生。
4、劳务分包队伍不能满足施工需要。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存在较大问题。
四、问题解决建议:
1、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,结合已完成工程项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培训;
2、落实《建材天水地质工程勘察院野外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》管理要求,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推动工程的顺利、有序进行,避免项目管理中出现纰漏,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;
3、对劳务施工队伍(临时用工)进行评估后使用,在劳务协议中加大约束性条款,从根源上避免因劳务施工队消极怠工造成的工程延误情况。
今年是我进入地灾施工管理的第二个年头,结合之前的工作经验,对于工程施工管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。在成长的过程中,感谢总队、院领导给予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。但项目施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,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,我会继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,争取更好的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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